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習近平提出,推動綠色發展,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

發布日期:2024/1/19 15:32:30     查看次數:


 

新華社北京10月16日電 習近平在二十大報告中提出,推動綠色發展,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。

習近平指出,大自然是(shì)人類賴以生存發展的基本條件。尊重自然、順應自然、保護自然,是(shì)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(xiàn)代化國家的内在要求。必須牢固樹(shù)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(shì)金山銀山的理念,站在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高度謀劃發展。

我們要推進美麗中國建設,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,統籌産業結構調整、污染治理、生态保護、應對氣候變化,協同推進降碳、減污、擴綠、增長,推進生态優先、節約集約、綠色低碳發展。

一是(shì)加快發展方式綠色轉型。加快推動産業結構、能源結構、交通運輸結構等調整優化。實施全面節約戰略,推進各類資源節約集約利用,加快構建廢棄物循環利用體系。完善支持綠色發展的财稅、金融、投資、價格政策和标準體系,發展綠色低碳産業,健全資源環境要素市場化配置體系,加快節能降碳先進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,倡導綠色消費(fèi),推動形成綠色低碳的生産方式和生活方式。

二是(shì)深入推進環境污染防治。持續深入打好藍天、碧水、淨土保衛戰。加強污染物協同控制,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。統籌水資源、水環境、水生态治理,推動重要江河湖庫生态保護治理,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體。加強土壤污染源頭防控,開展新污染物治理。提升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水平,推進城鄉人居環境整治。

三是(shì)提升生态系統多樣性、穩定性、持續性。加快實施重要生态系統保護和修複重大工程。推進以國家公園爲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。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重大工程。科學開展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。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。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濕地休養生息,實施好長江十年禁漁,健全耕地休耕輪作制度。建立生态産品價值實現(xiàn)機制,完善生态保護補償制度。加強生物安全管理,防治外來物種侵害。

四是(shì)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。立足我國能源資源禀賦,堅持先立後破,有計劃分步驟實施碳達峰行動。完善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調控,重點控制化石能源消費(fèi),逐步轉向碳排放(fàng)總量和強度“雙控”制度。深入推進能源革命,加強煤炭清潔高效利用,加大油氣資源勘探開發和增儲上産力度,加快規劃建設新型能源體系,統籌水電開發和生态保護,積極安全有序發展核電,加強能源産供儲銷體系建設,确保能源安全。完善碳排放(fàng)統計核算制度,健全碳排放(fàng)權市場交易制度。提升生态系統碳彙能力。積極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全球治理。

 

來源:“學習強國”學習平台